台灣無人機規管鬆手 15 公斤以下飛行器豁免領牌

首頁  ►  台灣無人機規管鬆手 15 公斤以下飛行器豁免領牌

台灣無人機規管鬆手 15 公斤以下飛行器豁免領牌

無人機意外數字急升,促使台灣民用航空局草議修改《民用航空法》,針對無人機作出規管。根據草案, 規定任何人如要操作 15 公斤或以上大型機體、或商用無人機必須考取牌照,15 公斤以下消遣用無人機則可獲豁免。該草案遞交給交通部審議後,再經三讀通過,即可生效。

消遣玩家毋須登記考牌

根據中時電子報報道,民航局建議,無人機將按重量和用途劃分為兩種:15 公斤或以上大型機體、或商用無人機必須登記,同時操作人員亦須考取牌照,並不得作貨運用途;至於 15 公斤以下消遣用無人機,則交由地方政府規管,用戶毋須登記及考牌,與現時安排一樣。

相比起香港法例,無人機機身淨重在 7 公斤以上的無人機,即要向民航處申請飛行許可,台灣草議中的新規例明顯寬鬆得多。

無牌放飛罰款 10 萬台幣

如未領有牌照而非法操作 15 公斤或以上的大型機體、或商用無人機,將被判罰款 10 萬台幣(約 23,900 港幣);消遣用無人機玩家如觸犯法例,則按現行交通條例來罰款。

另外,操控無人機闖入機場禁區的罰金亦將修訂。現時在機場周邊放飛任何遙控飛行器具,影響航班升降安全,罰款 30 萬至 150 萬台幣(約 71,500 至 357,600 港幣);民航局建議,按無人機用途分成兩個罰款級別:個人用家為 1 萬至 5 萬台幣(約 2,400 至 12,000 港幣),商業用家則為 30 萬至 100 萬元(約 71,500 至 238,400 港幣)。

By | 2015-09-17T14:45:02+08:00 September 17th, 2015|無人機新聞, 航拍法例|0 Comments

About the Author:

DP

Leave A Comment